??野蠻裝修將面臨嚴厲處罰、危險房屋將嚴禁出租……7月25日在杭州舉行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對《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
??記者發現,該條例草案對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房屋安全鑒定、危險房屋治理與應急處置等方面作出規定,并加強了監督管理措施,以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安全。
??條例草案明確規定:住宅房屋裝修不得拆除、變動房屋基礎、梁、柱、樓板、承重墻、外墻等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不得超過原設計標準增加房屋使用荷載。同時,條例草案對于房屋安全責任人和房屋裝修經營者違反該規定進行裝修的,將予以嚴厲處罰,具體將由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現實生活中,有的房屋所有權人將危險房屋出租他人,留下無窮隱患。條例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租危險房屋或將危險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如有違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