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會上獲悉,合肥將在2018年年底前出臺《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日前,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代擬了《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草案)并公開進行征求意見,意見征集到5月17日止。
??鼓勵商場、超市等設立 便民回收點
??根據《辦法》,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堅持“排污者付費、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的原則。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將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指南,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標準、標識、投放規則等內容,并且向社會公布。
??為了鼓勵個人生活垃圾分類,《辦法》鼓勵商場、超市、便利店等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就地設立便民回收點。鼓勵采用押金、以舊換新、設置自動回收機、網購送貨回收包裝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資源,實現回收途徑多元化。鼓勵探索采用垃圾分類實戶制、智能回收平臺等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準確率。
??市民隨意亂扔家具家電 將被罰
??對市民來說,垃圾也不能隨便囫圇亂扔,像家具、廢棄電器等體積大、整體性強,或者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大件垃圾,應當預約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或者個體回收人員上門收集;居民裝飾裝修中產生的零星建筑廢棄物,應當裝袋并且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單獨堆放。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發現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類規定的,可以要求投放人按規定進行分揀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按規定分揀的,責任人可以拒絕其投放,并報告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未按照規定分類投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餐廚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